本报讯(记者 赵为)7月21日,人社部举行2023年二季度新闻发布会。发布会由人社部新闻发言人陈峰主持,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司司长张文淼、信息中心主任宋京燕、就业促进司副司长陈勇嘉、失业保险司副司长刘鹏、职业能力建设司二级巡视员张达出席并回答提问。
新增就业进展平稳城镇新增就业678万人,已完成全年目标的57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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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过半任务完成已超半。据悉,上半年城镇新增就业678万人,目前已完成全年目标的57%。城镇调查失业率整体呈下降趋势,6月份回落至5.2%,较去年同期下降0.3个百分点。上半年,就业补助资金支出528亿元。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推进计划推出了十项专项行动。启动了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服务攻坚行动,开展了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周活动,落实实名制帮扶。继续实施百万见习岗位募集计划,截至6月底,共募集见习岗位68.3万个,组织见习51.9万人。上半年,推动3259万名脱贫人口实现就业,超过3000万人的年度目标;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268万人、困难人员就业87万人。密集开展各类招聘活动。优化重点企业用工服务保障,为4.7万家重点企业解决用工需求104万人。
据悉,人社部加力落实好优化调整的稳就业政策,持续推行“直补快办”模式。加快制定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意见。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政策,强化场地支持、创业培训、资源对接、跟踪指导等一系列链式服务。推出全国就业公共服务信息平台。打造万个“家门口”就业服务站。推进即时招聘服务,完善促进灵活就业的激励政策和保障措施。全面落实“1311”实名服务,加快事业单位“三支一扶”等岗位招录。提前谋划部署2024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;实施防止返贫就业攻坚行动,稳定农民工特别是脱贫人口的务工规模;加强对失业人员和困难人员的就业帮扶。
据介绍,为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,7月至12月,人社部门启动高校毕业生青年就业服务攻坚行动。统筹各地人社部门,运用各种渠道,集中亮出线上线下各类求助途径、各类招聘平台、服务机构名录和政策服务清单。建立完善实名帮扶台账,针对有服务需要的登记失业青年和2023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开展实名服务。针对未就业困难毕业生及长期失业青年,组织结对帮扶,制定帮扶计划,优化提供各类就业服务,对长期失业青年组织实践引导活动。运用数据比对精准识别政策服务对象,分类推送、集中兑现基层就业、企业吸纳、自主创业、灵活就业、培训见习等各类补贴。
高频次举办面向毕业生等青年的线上线下专场招聘活动。大力开展新职业、先进制造业、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的培训,鼓励企业对新招用的未就业毕业生等青年开展学徒制培训。推行15分钟就业服务圈,提供招聘求职、政策咨询、职业指导、创业辅导等在线服务。整治虚假招聘、就业歧视等违法行为,同步加强劳动就业政策法规宣传,规范企业的招聘行为。挖掘一批就业创新青年典型。
社保重点改革稳步实施全国社保卡持卡人数达13.74亿人,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
社会保障重点改革稳步实施。截至6月底,全国基本养老、失业、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10.57亿人、2.4亿人、2.94亿人。1-6月三项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3.91万亿元、总支出3.37万亿元,6月底累计结余7.95万亿元。稳妥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。上半年调拨全国统筹调剂资金1630亿元。个人养老金先行工作平稳有序,截至6月底,全国36个先行城市(地区)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人数4030万人。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平稳实施。失业保险、工伤保险省级统筹积极推进。阶段性降低失业、工伤保险费率为企业减少成本超过860亿元,失业保险基金稳岗位支出176亿元。同步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。推动各地提高当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。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代缴政策,上半年共为1555万名低保对象、特困人员、返贫致贫人口等缴费困难人员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。17.2万名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符合条件的退捕渔民全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。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政策措施。积极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。规范年金基金投资运营,常态化开展年金基金管理机构现场检查。
据介绍,去年,全国共向92万户企业发放扩岗资金47亿元,覆盖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332万人。今年6月,人社部会同教育部、财政部印发了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的政策文件。对招用2023届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、登记失业的16-24岁青年,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保险、工伤保险、职工养老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企业,可按照每招用1人不超过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,所需资金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。采取“免申即享”与自行申请相结合的经办模式,同时开设线下服务窗口。加强部门协同、部省联动,通过事前比对和事后核查相结合方式防范错发冒领。会同教育部门建立了“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身份核验接口”,向各地共享高校毕业生身份信息。人社部将归集各地一次性扩岗补助发放数据,开展全国信息事后比对核查。
第二届全国技能大赛紧张筹备规模和竞赛项目数量超上届
人社部突出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,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。鼓励根据培训后就业情况实行差异化补贴。上半年发放职业培训券超过770万张。印发设备监理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。加快推进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。截至6月底,3.3万家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备案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,上半年新增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552.6万人次,较去年同期增长6.4%。推行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。开展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。
人社部健全完善职称制度体系,支持将大数据、集成电路、人工智能等新职业纳入职称评审范围,结合产业发展情况设立特色评审专业。加快推进职称评审等信息化建设。组织开展新一轮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。开展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、香江学者计划等申报选拔,上半年新招收博士后1.4万余人。实施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等项目。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。
据介绍,第二届全国技能大赛正在全力推进各项筹备工作。公布大赛各项目裁判长及裁判长助理人员名单、大赛技术规则,组织选手报名及裁判员推荐。组织完成第一次技术对接,109个赛项的技术文件正在编制中。规划大赛日程安排、赛场布局。开展“最受欢迎的十大绝技”展演和大赛展示交流征集活动。按照“简洁、节约、安全、创新、技能”原则,设计开闭幕式活动流程。策划大赛外事活动及“技能强国”主论坛和平行论坛等活动。组织开展“迎国赛、强技能、展风采”主题活动。面向公众普及竞赛相关知识,组织开展各类职业技能体验活动。
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总体平稳有序9300多家用人单位提供48万个就业岗位
据介绍,人社部公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,系统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相关活动。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稳就业促就业行动,截至7月上旬,9300多家用人单位提供48万个就业岗位。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总体平稳有序。截至2022年底,全国共有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6.3万家,去年全年的营业收入达2.5万亿元,全年为3亿人次劳动者和5268万家次的用人单位提供专业人力资源服务。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。
据介绍,6月底出台8月1日起施行的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》,明确招聘信息发布和审查、个人信息处理和保护、健全服务制度和明示服务信息等方面具体要求。进一步细化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备案相关规定,放宽准入、减少材料、优化服务、提高效能,优化人力资源服务领域营商环境。针对人力资源服务领域可能出现的问题,系统规范服务活动和日常服务方式,划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服务的“红线”,明确相关禁止行为,统一服务原则、事项、标准。进一步规范日常检查、信用管理、社会监督,并对实际工作中急需的确定管辖权、撤销注销许可、加强部门协同等作出规定。
据介绍,高校毕业生“三支一扶”计划招募工作正在有序展开。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招募3.4万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“三支一扶”工作。截至目前,全国31个省份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都发布了招募公告,实际发布招募名额4.31万名,比中央的计划增加了9100多名。各地招募计划进一步向脱贫地区、民族边疆地区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等地区倾斜。
积极推行数字化转型改革全国社保卡持卡人数达13.74亿人
截至6月,全国社保卡持卡人数达13.74亿人,覆盖97.3%人口。电子社保卡领用人数达到8.08亿人,覆盖57.2%人口。完善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功能,截至6月底开通83项全国性统一服务,累计访问量超过50.5亿人次。电子社保卡已开通88项全国服务、1000余项属地服务。
人社部推动各地建设全省集中的就业信息资源库和就业信息平台。全面完成人社信息化便民服务创新提升行动,部级开通73项跨层级跨部门数据共享服务、76项网上服务事项,信息化便民服务水平大幅提升。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已开通126项全国性服务,以及404项各地属地化特色服务。印发人社政务服务“跨省通办”事项办事指南。持续开展人社“厅局长走流程”。组织开展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。
据介绍,人社部决定实施数字人社建设行动。全面实行“一门综窗”,强化关联事项“打包办”“智能联办”,跨部门业务“一件事一次办”。实现社保业务省内无差别受理,全省通办。提升全国一站式招聘求职服务能力。运用大数据精准识别政策享受对象,开拓“直补快办”“辅助帮办”“智能导办”“政企智联”等新模式,持续深化“一网通办”“跨省通办”服务。开拓“数字柜员”24小时在线服务。推动全业务、全流程、全规则进系统,强化基于大数据的风险防控,切实维护基金资金安全,保障群众的就业和社会保障权益。结合人社大数据应用,加强统计分析、动态监测和成效评估。通过居民服务“一卡通”、跨业务跨层级跨部门数据共享、社会化协同等方式,向政府部门、社会机构赋能。
记者还获悉,人社部完成2023年企业薪酬调查并发布了国家层面的分职业分岗位工资价位信息。持续推进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。研究制定高等学校、科研院所薪酬制度改革试点的意见。
印发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合同和书面协议订立指引。部署开展劳动用工“查风险、强协商、保支付、促和谐”专项行动。推进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。在京津冀、长江三角洲地区、粤港澳大湾区以及黄河流域等6大区域开展区域和谐劳动关系高质量发展改革创新试点。发布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典型案例。开展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建设专项行动。公布省市县人社部门欠薪举报投诉渠道,优化运行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。开展“薪暖农民工”服务行动。推进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建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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